商标注册被驳回,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复审?
1.他人注册在先
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解析:其实好多注册企业或者个人都容易在此项吃亏,相对来说,建议找专业的代理公司提前审查,查询,不花冤枉钱。
大招:也是根据“在先申请原则”谁的公告期在前谁先得。另外要注意的还有恶意抢注。?举证重点是:你的商标经过在先使用的,并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这个很重要。
2.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解析:商标局认定你和他人商标近似,也是为了排除你有意或无意的“傍名牌”,保护他人商标在先注册成功的合法利益。通常此项经过专业人士诊断、分析,复审的成功机率还是比较大的。
大招:商标近似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判定的,并没有固定的审核标准,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局审查员也会根据该分类 表对申请商标的是否构成商品类似进行初步判断,一般来说,相同或类似商标在同一类别同一群组进行注册会因构成商品类似而被驳回,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所以我 们经过仔细分析,驳回复审成功的机率还是很大的。当然这需要非常专业的人。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 酒店、商标、啤酒等这类。
解析:此类商标要是单独可以注册的话,那就没有办法保护商标的合法利益了,因为涉及范围太广,这样也违背了商标法建立的初衷。聪明的人可以(名字+通用词 = 商标)。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解析:注册商标就是为了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所以不能挑战注册商标的底线。
大招:这个其实也不难,只要提供经过长时间使用,有别于普通的标志的证据,具有显著性,就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保护。
商标复审的类型有哪些
你好,
商标复审的类型
(一)驳回复审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
1、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应是经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
2、驳回商标复审的有效期限为申请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以下各项同),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受理。
(二)异议复审
商标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商标异议复审的申请人只能是原异议案的当事人。
(三)驳回转让复审
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其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
1、驳回转让复审的申请人,应是原转让人和受让人。
2、由转、受双方共同提出,单方面均无权申请复审。
(四)驳回续展复审
商标注册人不服商标局驳回其商标续展注册,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
驳回续展复审的申请人应是续展注册的原申请人。
(五)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注册人不服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审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
1、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应是经商标局撤销商标的原注册人。
2、撒销注册商标的复审不包括经争议裁定和注册不当裁定中被撤销的商标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