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商标转让申请?
现在闲置商标越来越多,如果想做商标转让,我们应该如何办理呢?商标转让氛围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下面就来跟大家说一说,如何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如何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如何办理商标转让申请?一、申请人到商标局或者找个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直接办理转让。建议直接找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二、准备相关资料。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三、商标转让的流程。1、买家与卖家签订转让协议,并且支付购买定金,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2、卖家(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及签订相关文件,大概3-7个工作日就能完成,这时买家就可以直接使用该商标了。如果是急需使用商标,建议可直接购买商标,省时间省力气。3、商标代理公司将商标注册证、公证书等证件交给买家,等待商标局受理,3-5个月就能拿到商标证书了。关于如何办理商标转让申请?这一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商标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怎么在网上提交商标分割申请?
可以按照商标局附带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的要求提交申请。具体申请分割流程:
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会附带《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
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所提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并签字盖章。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商标局审查。符合要求的,将原注册申请分割为两件,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请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对拟驳回部分,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分割,待部分驳回决定法定程序终结后,再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予以公告。
申请人申请分割的,无需缴纳费用。
注意: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应当为商标局附送的该原件,且任何栏目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不同意分割。分割申请一旦提交,不得撤回。
商标分割有三种情况:
不做复审,商标局会自动分割进入初步审定的部分和不予核准注册的部分。
需要进行驳回复审的且急于使用过审部分的商标,可以同时申请驳回复审和人工分割。
如果要做驳回复审且不准备申请分割,那么商标过审的部分不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需等整件商标的复审结果出来后才能进入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不申请分割可以拿到证吗
法律分析:可以。如需要做驳回复审,那么建议做商标分割,如果不需要做复审,则只需要耐心等待公示和下放证书。首先做分割后继续复审,是为了方便于商标通过的部分的项目可以正常的走流程,能够更快的拿到商标证书,从而开始正常的使用和推广,如果不做分割进行驳回复审则会整体的被拖延,直至驳回复审有结果后才会继续走接下来的商标流程,所以为了商标部分驳回后做商标分割申请就是为了可以更快的使用商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应当将原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