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驰名商标?

时间:2022-08-14 16:12
浏览:372
(驰名商标申请)驰名商标是没有注册程序的。按照目前商标法的规定,驰名商标可以有二个途径来认定:一是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来认定驰名商标;二是通过法院裁判,司法认

如何申请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没有注册程序的。按照目前商标法的规定,驰名商标可以有二个途径来认定:一是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来认定驰名商标;二是通过法院裁判,司法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的原则是“个案认定,被动保护”。

企业如何申请驰名商标,有什么好处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驰名商标有以下法律效力: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有下列法律效力: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一项商标在该国已成为驰名商标,已经成为有权享有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另一商标构成对此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本同盟各国应依职权—如本国法律允许—或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的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是导致造成混乱的仿造者,也应适用本条规定。

以上文字资料来源于“知易网商标注册”,更多资料请搜索“知易网商标注册”点击第一个结果进去。

朋友想认定他的商标为“驰名商标”,怎么申请啊?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在我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好处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

我国的驰名商标认定分为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途径。

行政认定

1、商标异议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局

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 2003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2、商标争议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

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 2003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3、商标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局

法律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 2003年4月17日)

司法认定

1、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32号)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2、域名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4号)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所需材料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申请驰名商标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商标注册证等。若为特种行业,需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包括卫生许可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证、食盐零售许可证、酒类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及管理认证证书;

(2)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代理机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三年以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年产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利润等);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

(5)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

(6)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补充证明文件。

标签阅读:

登 录

登录即代表您同意《用户协议》《隐私协议》

注 册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隐私协议》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