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买房贷款的利率

时间:2022-10-12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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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贷利率政策)本帖最后由 农村发现 于 11:15 编辑 2005年底,上海各商业银行房贷新政策全面浮出水面,无不良记录的全部九折。个人还款的信用,将是各银行对其实施买房贷款的利率九折优惠的条件。而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底的有关司法解释,更进一步为购

关于上海买房贷款的利率

本帖最后由 农村发现 于 11:15 编辑 2005年底,上海各商业银行房贷新政策全面浮出水面,无不良记录的全部九折。个人还款的信用,将是各银行对其实施买房贷款的利率九折优惠的条件。而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底的有关司法解释,更进一步为购房贷款者关注自己的还款信用,敲响了警钟。购房者再也不能举重若轻地忽略自己的贷款承受能力,买房贷款时举轻若重才合理合法。 日前,中行上海分行在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存量客户利率调整办法中规定,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房贷客户,在2006年1月1日进行买房贷款的利率调整时,按央行公布的最新商业性贷款基准利率打九折执行。但如果客户在2006年首次扣款后,一旦出现逾期90天(含)以上的现象,将取消买房贷款的利率优惠。 200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00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新诠释,对恶意欠贷的贷款人提出警示。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给予了《查封规定》最新的司法解释,认为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应该根据《执行抵押房屋的规定》来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有关人士指出,从理论上讲,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基本的居住条件应当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属政府职责范围,不少国家也是这样做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的居住房屋无论是否设定抵押都是可以执行的,无需考虑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居住问题。但是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有效建立,社会保障的范围和程度还很不足,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不得不考虑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居住问题。因此,目前高法只是对未设定抵押的房屋,同时又是欠贷者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月1日———贷款金额提高个人补充公积金贷款金额,从先前的最高3万元调整到10万元,个人基本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变,仍为最高10万元。此后再贷款买房,补充公积金贷款最高调整到10万元,同时,享受此新政策也有一定条件。 对于单位已计提补充公积金的市民才有权利享受最高20万元的贷款,也就是说,如果只有基本公积金而无补充公积金的市民是无法享受新政策的;对于申请最高20万元公积金住房贷款者,必须将手中贷款全部还清,同时再次购买新的房产时,才能使用此政策。 ●3月17日———公积金买房贷款的利率调高 在央行决定自今年3月17日起,将住房贷款买房贷款的利率由之前的五年期以上5.31%上调至5.51%,并将住房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提高至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6.12%,公积金买房贷款的利率也随之上升:从2005年3月17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买房贷款的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买房贷款的利率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买房贷款的利率4.23%调整为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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