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3月1日国家关于家庭小排量车补贴的最新消息

时间:2022-10-21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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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发布会)据市城市调查队对200户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截至今年9月份,我市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轿车拥有量为18.3辆,拥有量同比增加了8.9%。调查发现,随着燃油税和按汽 车排量大小的消费税被提上议事日程,价格低廉的小排量轿车越来

谁有3月1日国家关于家庭小排量车补贴的最新消息

据市城市调查队对200户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截至今年9月份,我市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轿车拥有量为18.3辆,拥有量同比增加了8.9%。调查发现,随着燃油税和按汽






车排量大小的消费税被提上议事日程,价格低廉的小排量轿车越来越受到市民的青睐,小排量汽车销量上升,导致汽车销售额出现缓慢增长。在有意向购车的家庭中,有75%左右的家庭准备购买15万元以下的轿车。这说明温州市民在进行汽车消费时,已从钟情进口车转向国产车;从豪华车转向性价比高、排量小的经济型轿车。

此外,汽车价格下降和油价攀升也是汽车零售额出现滞长的原因。经历了去年的降价风潮,我国轿车市场全年平均降幅达18.5%,今年价格继续走低,前三季度价格同比下降了3.4%。另外,由于燃油价格连续攀升,市民购车欲望受到影响。今年,我市93号汽车燃油价格已从年初的每升3.69元,上升为目前的4.25元,价格上涨15.2%。从去年年初至今年9月,93号汽油价格已累计上涨33.6%。(林超英 金咸)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应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2019年4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有关问题解读: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我是北京市广告业,营改增企业,我从对方取得的广告发布费能否差额纳税,对方也是营改增企业。

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以下称计税销售额)的征税方法。(本概念供参考)
一、计税销售额的计算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上述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指不含税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含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一)一般纳税人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具体计算请参考《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差额征税计税销售额计算表》(见附件1)。
(二)小规模纳税人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具体计算请参考《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差额征税计税销售额计算表》(见附件2)。
二、兼有多项差额征税应税服务的核算管理
(一)政策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有关规定
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⑴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⑵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⑶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核算要求
根据上述规定及目前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有关具体政策规定,纳税人兼有多项差额征税应税服务经营的,应根据适用的差额征税政策按具体应税服务项目、免税和免抵退税应税服务项目分别核算含税销售额、扣除项目金额和计税销售额。如:同时经营交通运输业服务、货物代理、报关代理、融资租赁服务、适用免税应税服务和出口适用免抵退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对上述不同项目的应税服务分别核算含税销售额、扣除项目金额和计税销售额。
需分别核算的上述扣除项目金额包括: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可抵减金额、本期实际抵减金额和期末余额。
三、当期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价款的规定
(一)当期发生属于规定扣除项目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除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外,可以全部计入当期允许扣除项目申报扣除。
当期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上期转入本期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余额+本期发生的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
(二)当期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小于等于当期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当期实际扣除的价款为当期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
(三)当期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大于当期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当期实际扣除的价款为当期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足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可以转到下期继续扣除。
广告代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代理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353号)规定:“广告代理业应按“服务业—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A、《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八)项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广告代理业务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660号)规定:“纳税人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时,委托广告发布单位制作并发布其承接的广告,无论该广告是通过何种媒体或载体(包括互联网)发布,无论委托广告发布单位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纳税人都应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八款的规定,以其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计税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向广告发布单位支付的全部广告发布费可以从其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取得的全部收入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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