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我可否两地同时交,日后两地领?

时间:2022-11-15 09:43
浏览:364
(最近双减政策进行地)不清楚「灵活就业」投保年资是否也纳入累计年度之中,最好确认一下此点!以下转贴内容,仅供参考!曾多处参保缴费 应在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这是《暂行办法》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有相互推诿的现象。《

社保:我可否两地同时交,日后两地领?

不清楚「灵活就业」投保年资是否也纳入累计年度之中,最好确认一下此点!以下转贴内容,仅供参考!曾多处参保缴费 应在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这是《暂行办法》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有相互推诿的现象。《暂行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总之,要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它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

在农民确权问题上,(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个现象上怎么去落实农民的确权政策?这样公平吗?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
当时出台这个政策是为了让土地承包能够长时间承包下去,要知道,农业如果经常三五年换一下地方的话,那么没有农民会安心的进行工作。

为避免人均耕地继续减少,我国出台的两项基本政策是什么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实行计划生育

标签阅读:

登 录

登录即代表您同意《用户协议》《隐私协议》

注 册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隐私协议》

忘记密码